杨辰淡淡笑道:“其实我很意外,阿芙萝狄忒说,除了宙斯和雅典娜,应该是波塞冬的实力最为强悍,但就我所见,你的实力,应该在波塞冬之上,而且不是强了一点半点。就凭你刚才那一手让我如梦的能力,应该是极为细腻的空间法则控制,如果全力施为,就能给我造成很大的麻烦。
我也没绝对的把握能战胜你,但我确信,你如果要逃跑,我肯定抓不着你。像你这样把自己隐藏得如此之深的家伙,还是一个血族,你说的话,我怎么会相信呢。”
赫尔墨斯一愣,不屑道:“原来是这个原因。”
“看来你有充分的理由?”
“当然”,赫尔墨斯侃侃道:“那群老家伙,总是把自己捧得高高在上,真以为自己是神了?开玩笑!那只是人类的眼里我们是神罢了!我只相信,物竞天择。
血族的身体,原本就比人类要强得多,他们虽然是我们神族的变异后裔,但却比我们神族的本体都要强许多,因为他们不会衰老,几乎不会死亡,只需要人类血液就可以延续肌体。
我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到这个身体内,这数千年来,因为我的身体不需要更换,也就不曾进行轮回。
的确,万年前,我实力不如波塞冬,甚至还不如阿波罗那小子,但是,他们轮回的时候,我依然活着,他们觉醒,我也依然觉醒。
等于说,我比他们拥有更漫长的岁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间法则,自然,我也就很轻松地赶超了波塞冬那老家伙。”
杨辰微微怔了下,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。
这么看来,诸神轮回进入血族的体内,确实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。
只不过,对于其他主神来说,血族作为黑暗生物,又是吸食人血为生的活死人,又是他们神族小小一员,该隐的后裔,他们当然是觉得不屑成为一个血族的。
再加上,诸神并没什么要对付的敌人,也就变得无所谓修炼空间法则的时间。
只有赫尔墨斯这个打破思想局限,本身狡猾善变的家伙,不拘一格地选择了成为血族,免去百年就得轮回的过程。
杨辰寻思了下,道:“如果你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这具血族的身体,那你在血族的地位,应该已经是至高的级别,不是么,为什么我没听说过,有主神是血族?”
赫尔墨斯嘿嘿笑道:“你肯定听说过……我现在的名字,是拉斐尔……”
杨辰心头一颤,“拉斐尔?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长!?”
“不错,就是我。但我可没让血族知道我的身份,毕竟我也不需要展露这些能力”,赫尔墨斯咧嘴笑道:“你杀死没几天的那个孩子,德罗巴,就是我在一千多年前诞生下来的一个纯血血族,我的一个孩子。”
虽然主神的本体在这个世间的生育率低得可怜,但轮回后所占据的身体,并不影响其生育。
所以,当初才会碰见阿芙萝狄忒的几辈子前的后代,蓝色风暴的茱蒂。而此刻,赫尔墨斯有血族的儿子,倒更为稀罕点。
杨辰早就听莉莉丝说过,茨密希家族的族长拉斐尔极难对付,萨格拉斯亲王深深忌惮,现在总算明白那意思了……这家伙压根就是主神!
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!
于是皱眉道:“我杀了你儿子,你不想为他报仇?”
赫尔墨斯摊摊手道:“死都死了,我报仇也不能让他活起来。那孩子一直梦想着我哪天把撒霸特领袖的位子给他,还梦想着成为黑暗世界的霸主,很烦人,死了就死了吧。
你要知道,我的后裔已经算很少了,其他那些家伙,每次轮回难免有一群后代,真要是各个都去管着,那满大街都可能是自己的第几百代后人,不是么?”
杨辰微微苦笑,这家伙倒是想得开。
“其实呢……”赫尔墨斯怪笑道:“我是觉得,就算跟你打,就像你所说的,我也奈何不了你,但你也估计杀不死我,这么打也是白打,还不如和和气气地见个面,然后你把我的耳机还给我,算友好的开始,怎么样。”
“耳机我收下了,另外,不要再干涉我的事”,杨辰不容拒绝地说。
赫尔墨斯头疼地一摸额头,“这可是我的珍藏品!”
“我走了”,杨辰好像没听到。
赫尔墨斯急了,身影一晃荡,就要从杨辰手里把一整套东西拽走!
杨辰周身运转过一阵天地衍生之力,形成一道无形的卷刃,直欲将赫尔墨斯绞碎!
“啊呀!”
赫尔墨斯大惊,瞬间凝结起百多层平行空间节点,硬生生顶住这一卷刃后,才飘然落到远处。
杨辰眼里闪过一抹讶色,之前见波塞冬瞬间的平行空间密度控制,可没这么轻松,赫尔墨斯的实力,倒真不好估测。
数千年的不断进步,看来成果显着,就是不知道比雅典娜与宙斯二人又如何。
“该死的!你这是要动真格!?”赫尔墨斯抓狂地道。
“我不打假赛。”杨辰随口道。
赫尔墨斯痛心疾首地看了眼杨辰手上的一整套宝贝耳机,最后摆了摆手,“算了,谁叫我打不过你,就当一份见面礼吧,本来好心给你提个醒,你还不相信我的话,哎……华夏有句话叫什么来着,‘赔了夫人又折兵’?反正就那样了……”
碎碎叨叨地说完,赫尔墨斯脚下一对飞翼闪烁,身影从原地猝然消失。
杨辰眯了眯眼,这家伙看来的确不好对付,真硬碰硬自己不怕,可他那控制梦境的空间法则特殊能力,和脚下的神器飞鞋,逃跑绝对一流,让他可以立于不败。
若不是真的站在对立面,还是保持距离为好。
想到赫尔墨斯对自己说的那些所谓的“善意的提醒”,杨辰深呼吸一口气,努力地搁到一边不去理会。
在袁家待着的家人肯定已经担心自己,杨辰也不再多耽搁,立刻飞身返回。
回到袁家竹屋的时候,一桌子人早就撤掉了午餐,都在急切地张望。
当见到杨辰捧着一个造型奇特的东西回来,也没受伤之类的,大家才安下心来。
“大叔,你到底去干嘛了呀,大家担心死了”,糖糖叫嚷道。
“不早说了见个人么”,杨辰嘿嘿笑着,将耳机和电子管放大器放在桌面上,一脸得意地道:“怎么样,这东西不错吧,我从一个家伙那儿抢来的。”
众人一阵茫然,怎么杨辰出去是抢东西?
“这是……耳机”?
从事音乐事业的慧琳,自然对这东西格外敏感,虽然因为刚才杨烈的一闹,她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杨辰,但还是支了一声。
“慧琳姐,大家都看得出来这是耳机”,贞秀笑着道。
慧琳不好意思地笑笑,“我是觉得这个耳机好像很厉害的样子,因为我听普通的电子管耳机放大器也要好几万呢,这个放大器看起来很精致,应该非常厉害吧。”
杨辰拍了拍手,“不错啊,慧琳,看来这段时间没少学音乐设备方面的常识,这静电耳机是德国森海塞尔的ORPHEUS,全世界应该不超过三百台,音质可不同一般,我就想着,你拿去听歌应该物尽其用,怎么样,喜欢么?”
慧琳一听,顿时美眸里满是兴奋的色彩,显然惊喜杨辰会送礼物给她。
袁野一拍脑门,“表哥,这东西原来就是大奥啊!我听我朋友提过,这耳机因为没有任何频段的短板,几乎无懈可击,好像现在全球都有价无市吧。”
在场的多是中年人,也不懂袁野和杨辰说的是什么,只知道这耳机应该非常稀罕。
慧琳则一听这么宝贵,忙道: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那还是算了吧,杨大哥你留着吧……”
“没什么,我跟你姐又不听歌,这东西也就音乐高手用着合适,我们也听不出那些细节来。一直都是若溪这当姐姐的送你这送你那,我当大哥的也得给你这妹子一点好处不是。”杨辰淡淡笑着,就把耳机送到了慧琳面前。
刚刚还一脸喜悦的慧琳,这时俏脸一阵不自然的泛白。
杨辰的话听起来很温馨,但其中却无疑是在表达他的意思——你是疼爱的妹妹,而不会是爱的女人。
细心的林若溪、唐婉等也都回过味来,对杨辰这一手暗示,感到有些唏嘘惋叹。
林若溪觉得有点残忍,可又无法拒绝杨辰这样的做法,因为她实在无法想象慧琳也搅和进这滩浑水里。
所有人都默默看着此刻呆滞的慧琳,如果她接受这份送给妹妹的礼物,也就自然放弃了那一丝幻想……